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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工業總會於本年6月初舉辦「工業團體負責人與政府首長座談會」,邀請環保署李應元署長率署內相關主管官員與會,就工業團體負責人關心的環評、空污等環保議題進行面對面溝通。由於本場座談會,既是王文淵理事長上任後的首場領袖會議,也是李應元署長上任以來首次與工業界座談。王理事長基於對李署長的尊重,也為使會議進行順暢,乃委由向來負責能源與環保政策的林明儒副理事長主持。當天,共有百餘位工業領袖與會,及提出五十多項建言。
文:譚宗仙
工業總會6月5日舉行「工業團體負責人與政府首長座談會」,與環保署長李應元進行面對面溝通。這是理事長王文淵接任後的第一場領袖會議,也是李應元上任以來首次與工業界進行座談。王理事長基於對李署長的尊重,也為會議進行順暢,委由向來負責能源與環保政策的副理事長林明儒主持。
會中,工業界雖然提出五十多項建言,但主要還是聚焦在環評、空污及法令規章不合時宜。對工業界的意見,李署長回應指出,在環保課題上,大家「作伙」來做,若有不合時宜的法令規章,只要是對社會、子孫有利的,願意儘量配合改善。
林副理事長開場致詞
林副理事長開場致詞時,就向李署長提出兩項建言,一是環評制度。林理事長指出,現今在國內的企業界都將「環評」視為畏途,與10年前相比,送環評的件數幾乎折腰,顯示出產業界對投資的意興闌珊,企業不投資,經濟要如何發展?失業問題要如何解?他說,這是蛋生雞,雞生蛋,有因必有果。
所以,他建議,凡由工業局認定影響國家經濟發展之重大投資案,環評委員會僅須提出審查意見,至於是否同意開發行為或有條件的開發,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決定。
二是,在PM2.5的問題上,林副理事長指出,為了改善PM2.5空氣的品質,應該依據境內各行各業PM2.5來源,責成各有關部門依據來源提出改善計畫及時程,由政府、業界、全民共同努力,而不是污名化燃煤發電。
他還說,「這一點,詹副署長應該是點滴在心頭,」要解決空污問題,必須要對症下藥,不應對燃煤電廠污名化,因為台灣對燃煤電廠的管制,是全世界最嚴格的,比美國、歐盟都要高規格。
所以,外界對詹副署長的冷嘲熱諷,林副理事長指出,「我們工總要站出來,我們支持環保署、支持深澳發電廠。」
李署長致詞
對工總支持環保署、支持深澳電廠,李署長隨後致詞時有感而發的指出,從深澳電廠,可以知道環保署是依法行政,「但是,承受的壓力很大。」
他說,從新竹到台北的用電量,占到台灣發電量的40%,那是因為新竹到台北是台灣的科學廊帶,也是台灣經濟的命脈,只要台灣一地震,全世界也都要地震,而命脈的維繫,需要有穩定的電源。所以,環保與循環經濟理是同心協力,不是對立。
李署長說,現在全球都亂糟糟的,在那麼多的負面新聞中,外國人都覺得台灣是最幸福的國家。今年,聯合國永續發展的NGO調查世界幸福報告,台灣是亞洲最好、最快樂的國家。這樣幸福的社會,是大家共同創造的,這樣幸福的社會,環保一定要做,如果環保不做,這個社會也不會快樂。
目前整個社會對PM2.5的認識,他說,因網路的普及、秋冬時高雄是整個紅海,所以,「環保署的壓力非常大。」剛才副理事說的沒錯,台電確實承受了比他們排放的量還要多的批評,但是,沒有辦法,台電的5支煙囪,就在那裡,「想像中的煙,就是從那裡吹到南投…。」
相對的,李署長說,所有車輛有1千5、6百萬輛,摩托車是1千4百萬台,雖然車很多,但是,「我的排氣管這麼小,那個煙囪那麼大,」這樣的情形,在社會上是講不贏的,要將心比心,所以,各個面向都要加強,各方面都要減量,「這樣的事,是真正要大家作伙來一起來思考。」
對環評,他承諾,會盡量調整改善,依據環保署的規劃是希望在10年內,核准權回歸事業目的主管機關,但是,還要與社會溝通、要讓社會接受,否則,「會怪我們未善盡職責。」
副署長詹順貴進一步解釋指出,過去的環評大家擔心沒有很明確的標準,或沒效率。也因此,這次《環評法》修法的重點有二,一是提升效率,大家都擔心否決權的問題,事實上,真正被否決的環評案,其實很少,所以主要的問題是在投資效率的問題,這是修法重點。
二是,如何提升公信力,標準明確,大家有可依循的方式,如此在地居民和環團提起訴訟、打官司的比率會降低,環評的不確定性也就會降低。
詹副署長指出,否決權涉及到社會氛圍,所以環保署的規劃是分三個階段,現階段先提升目的事業主管、加強他們在環評的角色,過去,主管機構都只是單純的文書轉送,未來在轉送過程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扮演更多角色,例如,產業重要性、區位的選擇,能否事先做盤點,送到環評會議時,爭議就會變少,時間就能大幅縮短。
所以,他說,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要準備好相關的環評人力、專業知識,等到3、5、7年的培養,到10年時,當目的事業主管機構該有的人力、物力都齊全了,環評就能回歸到真正美國的原型,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做環評、決定是否要開發,環保署就單純的給一個評論的意見。
雙向溝通
接著進入實質討論時,與會業者主要聚焦於法規的不合時宜。首先是造船公會提出有關高屏地區空污總量管制的部分,在第二期程空污總量管制上,是要求按照過去3年的平均值,作為未來3年的管制目標。
這對造船業而言,會產生很大的問題。造船公會代表指出,因為過去3年,是全球造船業最不景氣的時候,如果以最低的產能標準作為管制目標,將代表未來3年造船產業都沒有辦法回復原有的競爭產能,甚至連正常的產能都沒有辦法達到。
因為,業者指出,不管有多麼好的技術、最佳削減技能,也沒有辦法在腰斬的情況下還能達標,連維持基本產能都有問題了,還要怎麼寄望造船產業有發展呢?尤其政府現在大力推展海洋產業、推展國艦國造,在此同時,全球的造船景氣在復甦中,就在造船業者要邁開腳步、產業正打算要開始發展的時候,有個緊鉔咒在那裡,連正常營運都有問題,又要如何談發展?
業者指出,他們只要求一個合理性,他們不反對3年的平均值,但是前提應是在正常產能的情況下,否則依過去3年全球造船業最不景氣、破產的破產、減產的減產的標準,「企業不知要如何發展?」業者指出,總量管制的目標應再做合理性的考量,在產業的維繫與發展,尤其是配合國家重大政策,應該要有一個平衡點。
第二,是科學工業園區公會代表半導體業提出的,也是有關空污管制標準。科學園區提出的問題是,現有的半導體業空氣污染標準,是在民國88年公告,91年修正,從那時到現在差不多20年的時間,20年前半導體業是6吋、8吋廠的時代,現在早就是12吋廠的年代,當時的法令,業者形容就像是對一個10多歲、還在長大的孩子,卻要他穿6歲、8歲的衣服,在現有的條件狀況下,的確是有問題的。
業者指出,當時法令訂定時,管制標準朝兩個方向,第一個是效率管制,第二是總量管制,總量管制,剛提過6、8吋廠的排放,總是與12吋廠的產能與技術是完全不一樣的狀態,差異很大,光晶圓面積就差了2.25倍,而且,在效率的標準上,當初沒有考量前端濃度效率,半導體業排放的污染濃度都相當的低,在已經很低的狀況下,要再達到95%的效率,是相當的困難。所以,業者希望針對半導體業的排放污染標準能夠務實的做一些修正。
第三是,絲綢印染公會提出的有關鍋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與會公會代表指出,依據環保署的要求與標準,現有90%的廠商都沒有辦法達到標準,只有關廠,或消失一途,即使是用天然氣也一樣,沒有辦法達到標準。
業者直言,廠商的想法是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應該是80、20的原則來制定,如果政府制定一個廠商完全無法達到的標準,「那就請你們明確的告訴我們,台灣不需要絲綢印染產業,我們的廠商也不需要再花錢去投資新的設備了。」
業者指出,歐洲、韓國依照各個不同燃料別,訂有不同的適用標準,不像台灣是一體適用,沒有分別。他們還說,如果政府的能源政策是天然氣的使用比例達到50%,天然氣的埋設管線並沒有很普及,政府沒有把公共建設建設好,完全要廠商自己架設,「我們有廠商是自己花了幾千萬去舖設到工廠的,考量到廠商的經濟成本,以及能源政策還沒有完善配套措施前,可不可以先不要實施?」
最後是罐頭公會、飲料與釀造等3個公會共同來喊冤。與會公會代表細說從頭指出,故事發生在7年前,當時的經辦人也都高升了,如今可說是人事全非了。
業者指出,罐頭為了食品安全,在玻璃內墊必須使用微量的PVC才能耐高溫,罐蓋也才能關緊,也才能在室溫下長期的保存。
然而,從民國100年,環保署擴大解釋,只要瓶蓋內墊含有PVC,就必須交兩倍的回收費(瓶身+瓶蓋),在當時沒有替代材質的情況下,責任業者被罰了12年的回收費(從民國100年算起是7年,又追繳了之前的前5年,總計是12年),但是,至今瓶蓋內墊沒有不含PVC的,也還是沒有替代材質。
業者進一步指出,目前包括歐盟,全球的玻璃瓶蓋都還是使用PVC的內墊,包括兒童使用的瓶蓋。但是,國內廠商卻因為不明確的規定,無止境的繳交懲罰性的費用,相當的不合理,不可思議,如果有非PVC的材質,廠商不替代,是業者的問題,但是,「並沒有,很不合理。」因此,業者要求環保署能夠重新審視是否合理?
對與會業者反映的不合時宜法規、標準問題,環保署回應:第一,對造船業的3年平均值,會再加條件,同時,會組一個團隊,針對製程進行進一步的再盤點。第二,對半導體,「我們會來檢討,」環保署官員指出,現在需要檢討的法規很多,光是空污法就有96項子法法規需要修正。
第三,對絲綢公會的鍋爐標準的部分,環保署官員的回應是:「很多人都提到燃料別,這部分我們再處理。」最後,有關瓶蓋內墊,環保署官員指出,已委請塑膠中心進行替代材質研究,也有幾家業者採用,因此,為維持公平性,「還是維持現有的費率方式。」(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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