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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於2018年7月30日發布實施了 《關於進一步深化穗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最近為便於台灣同胞了解相關資訊和辦理相關手續, 廣州再公布了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 以及實施「進一步深化穗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相關部門聯繫方式等信息, 本文特彙整如后,以享讀者。
文:編輯部
2018年7月30日,廣州市發布實施了《關於進一步深化穗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為便於台灣同胞了解相關資訊和辦理相關手續,廣州公布了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聯繫方式等信息。
一、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
(一)政策要點。自2018年9月1日起,根據本人意願,台灣同胞可以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申請領取台灣居民居住證,持證台胞享受大陸同胞「同等待遇」。未滿16周歲的台灣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領居住證。
(二)證件用途。持證台胞享有國家和居住地提供的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 3項權利: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6項基本公共服務: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9項便利:乘坐大陸班機、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住宿旅館,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與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等消費活動,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在居住地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在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
(三)登載內容。《台灣居民居住證》登載出入境證件號碼、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居住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簽發機關、本人相片、指紋資訊、證件有效期限、簽發次數。台灣居民公民身分號碼位址碼使用830000。
(四)申領準備資料。居住地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契約、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資料等)、就讀證明(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資料等)。
(五)申領流程。 1、填寫《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 2、交驗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證件; 3、向居住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戶政辦證大廳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六)申請時間。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受理申請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七)申請條件。前往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八)資訊保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工作過程中知悉的居住證持有人個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
(九)廣州市辦理受理點及聯繫方式
二、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
(一)政策要點。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可按規定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作為在廣州市居住、工作的證明,享受辦理長期居留證件和R字簽證、子女入學、購房購車、辦理營業執照等一系列待遇。
(二)申領指引。廣州市人才綠卡申領全流程包括:申請—核定—制證—發證,申領過程在網上完成,不接受紙質材料申報。
具體如下:
1、申領資格
凡符合廣州市引進人才需求,每年在廣州市創業或工作超過6個月的,非廣州市戶籍的境內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及外國人,持中國護照、擁有國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且國內無戶籍的留學人員和其他人員,在廣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領人才綠卡。
(1)經廣州市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包括:中國科學院或中國工程院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國家「千人計畫」、「萬人計畫」專家,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省(部)級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國家和省級技術能手,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國家和省(部)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專案主要完成人,「珠江人才計畫」、「廣東省培養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等省級人才工程入選者;在廣州市年度重點專案主要承辦單位,或廣州市戰略性主導產業重點專案主要承辦單位,或廣州市認定的總部企業等,現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或任職骨幹技術崗位的人員;廣州市傑出專家、優秀專家、青年後備人才,廣州市「百人計畫」入選者,廣州市產業領軍人才,以及經廣州市認定或審核確認的其他高層次、高技能人才。
(2)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學習和創新創業經歷經驗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包括: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在國際知名企業(或世界500強企業)從事3年以上研發、管理等工作並擔任過中高級職務的人才;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準,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的領軍型人才;有豐富的海外創新創業經歷,並在廣州市重點產業領域中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穗創業,有助於提升廣州市相關產業發展水準的領軍型人才。
(3)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並具有相關領域從業經歷10年以上的專家。
(4)具有「985工程」或「211工程」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學位,或者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國外一流大學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註:以「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國外一流大學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申請的,所讀學校為中外合作辦學的,應有1年以上海外校區學習經歷。)
(5)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所從事的工種(崗位)符合廣州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的人才。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擁有高級技師資格,且取得高級技師資格3年以上。金融、民航等領域從業人員,無法提供高級技師資格證書的,應提供由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相當於高級技師資格的證明檔;二是從事緊缺工種10年以上。
(6)持有《外國專家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的高端外籍人才,以及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範圍內工作並經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認定的港澳人才和外籍人才。
(7)工資性年收入達到6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2萬元人民幣以上在穗就業的港澳台人員及外籍人員。上述標準隨廣州市人均工資水準變化適當調整。
(8)符合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有關部門認定具有某種特殊技能或專長的人才。
(三)網上申請。申領人登陸「廣州市人才綠卡管理系統」 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lk2.aspx,按相關流程指引填報、上傳相關報表和附件材料,具體操作詳見《廣州市人才綠卡管理系統個人業務申報操作指南》。申請表上的相片須與提交的電子相片一致;申請表在網上填寫完後,須下載、列印,經申領人簽名確認和加蓋單位公章,與申報材料一併上傳到系統附件中。
(四)後台審核。申領人提交申報材料後,受理視窗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複審和終審,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認定。如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則進行退案處理並要求申領人補充提交材料。退案後,審核認定期限自再次補交材料時重新起算。申領人可隨時登錄人才綠卡管理系統查詢審核和後續辦理進程。
(五)公安制證。經審核認定符合條件的,轉至廣州市公安局制證。廣州市公安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
(六)窗口發證。廣州市公安局完成人才綠卡製作後,3個工作日內送各受理視窗。申領人本人攜帶申報資料原件至受理視窗,經核驗無誤後領取證件。同時,資料原件退回申領人。
三、實施「進一步深化穗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相關部門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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