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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新型貿易措施之法規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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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從2020年起陸續提出各項貿易及經濟提案,此些法案雖為歐盟法,但其中不乏對於國際貿易影響重大之規範。若廠商欲出口歐盟或對歐盟市場提供服務,仍需受其規範。本文特以上下期方式簡介對國際貿易影響較為直接重大的九個法案,本期將介紹「碳邊境調整措施」、「零森林濫伐產品規則」、「電池及廢棄電池規則」、「減少塑膠使用及環境保護相關之指令與規則」、「企業永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下期則將介紹「反脅迫規則」、「強制勞動禁止規則」、「人工智慧法」與「歐洲晶片法」。

 

 

文:羅培方

 

 

 

 

歐盟從2020年起陸續提出各項貿易及經濟提案,直接或間接地對其與第三國之貿易及經濟關係產生重大影響。此些立法提案乃依循歐盟目前的政策綱要,目標為全面性、永續性地在未來轉型歐盟經濟,並準備好應對現在及未來之挑戰。 2019年6月歐盟為其目前綱要及政策,羅列出一系列優先重點工作。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提出「2019至2024新策略綱要 (A new strategic agenda 2019-2024)」指引歐盟機構未來應優先發展的四個領域:一、保護公民與自由;二、建立強健與蓬勃的經濟基礎;三、營造氣候中立(climate neutral)、綠色環保、公平與社會化的歐洲;四、於國際舞台上推廣歐盟利益與價值(註2)。有鑑於此,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為於2019年至2024年的五年任期訂定出六大優先政策:一、歐洲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二、使歐盟進入數位時代;三、提供為人民服務的經濟;四、壯大歐洲於全球的角色;五、推展歐洲生活方式;六、推動歐洲民主(註3)。尤其對於前三項,歐盟執委會提出大量的法規提案。 

 

此些法案雖為歐盟法,但其中不乏對於國際貿易影響重大之規範。若廠商欲出口歐盟或對歐盟市場提供服務,仍需受其規範。事實上,許多歐盟新法案也遭受批評,認為其立意甚高,但卻大量增加出口商的法令遵循成本,實質上形成莫大貿易障礙。此些法規一旦生效實施,無疑形成有別於傳統反傾銷、反補貼之外的「新型貿易措施」(new trade instruments)。鑒於歐盟為台灣重要貿易市場之一,我國出口商應對於此些新型貿易措施儘早了解與因應,本文篩選及簡介對國際貿易影響較為直接重大的九個法案,包括歐洲綠色政綱下之「55套案」(Fit for 55 package)內的『碳邊境調整措施』、『零森林濫伐產品規則』、『電池及廢棄電池規則』、以及為『減少塑膠使用及環境保護相關之指令與規則』。六大優先政策「提供為人民服務的經濟」下之『企業永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反脅迫規則』與『強制勞動禁止規則』。再者,基於「使歐盟進入數位時代」政策,歐盟執委會針對數據、技術與基礎設施建立標準,以加強數位監管、並使人民得以掌握新時代技術,其中之『人工智慧法』與『歐洲晶片法』也將在本文加以簡介。 

 

須提醒讀者注意的是,由於其中許多法案仍在立法階段,故本文僅能以歐盟執委會版本為基礎,再添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之立法發展,儘量就最新的草案版本提出說明。讀者若對個別法案之內容有興趣,則應注意草案更新狀態、以及最終生效版本。

 

 

 

(詳全文 請見工總產業雜誌112年0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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