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世界各國競爭法之主管機關,
為展現其維護國內經濟秩序之決心,
有效保障公平競爭之經營環境,紛將原本規範國內交易的競爭法,
延伸適用於對該國市場競爭或消費者產生影響之域外卡特爾行為,
以致全球競爭法的規範與法制環境與20世紀相較,更為嚴竣,
而事業違法風險與違法成本也均相對提高,
從事全球佈局經營的事業不能不察,且應戒慎小心,
否則動輒觸法被罰鉅款及被課予刑責。
為此,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特委託工業總會
舉辦「重點外銷產業反托拉斯實務論壇」,
以增進我國業者對於主要貿易對手國競爭法規範之認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