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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智慧財產組織於2020年5月5日推出COVID-19疫情流行期間IP政策變化之追蹤器,這是一個資料庫,可以協助利害關係人了解全球IP機構在面對疫情大流行時所作出的調整,以及各國智慧財產局正在採取的相關措施,例如延長或寬限繳費期限、強制授權等,讓相關產品和技術能得到最佳解決疫情之方案。我國智慧財產局亦祭出六項措施,組成防疫IP國家隊,讓創新技術加速擴散,鼓勵各界投入研發,啟動防疫創新能量。
文:張遠博
2020年至今,全球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的影響,導致各項產業鏈都陷入停擺與推遲,且物流、勞動力供應、交通所受到的衝擊在疫苗未開發出來前,將可能持續數週,乃至數個月。
因此,各國針對疫情提出各項專利措施以及相關審查辦法來因應。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亦祭出六項措施,組成防疫IP國家隊,讓創新技術加速擴散,鼓勵各界投入研發,啟動防疫創新能量。
WIPO推出COVID-19 IP追蹤器
世界衛生組織(以下簡稱WHO)已於2020年3月11日宣布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已達全球大流行程度,而目前國內外皆對其相關診斷及治療研發投入高度關注,且世界智慧財產組織(以下簡稱WIPO)進而於2020年5月5日推出COVID-19疫情流行期間IP政策變化之追蹤器,以及針對WIPO會員國面對疫情所採取的措施。
COVID-19 IP追蹤器是一個資料庫,可以協助利害關係人了解全球IP機構在面對疫情大流行時所作出的調整,各國智慧財產局正在採取相關措施,例如延長或寬限繳費期限、強制授權等,以確定潛在的相關產品和技術,能得到最佳解決疫情之方案。
各國因應疫情之智財措施與態度
在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研發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如何在實用化之後建立一個全世界公平普及的機制,是目前WHO通過議案所要處理的問題:「確保廉價供應疫苗,目的是將新冠疫苗作為「公共財產」,任何人都可以公平利用」,但對於研發藥物之企業來說,希望疫苗能成為「聚寶盆」。為此,在研發上各國明顯持慎重態度。
而作為面對此問題之具體手段之一,就是利用「強制授權」,在爆發疫情等緊急情況下,只要得到疫情國政府的批准,即使沒有專利擁有者的授權,第三方也可使用專利技術。
日歐等國提議利用強制授權,其背景在於以中美為中心全力研發疫苗下,擔憂最先研發出疫苗的企業忙於圈占市場;加拿大與德國等已開發國家也開始修法,以便更容易啟動強制授權;美國希望掌控疫苗研發的主導權,與致力於專利公用的國際合作保持了一定的距離,對此次的WHO議案,美國亦沒有參加,因此這項決議並沒有強制力。
另一種手段,則是於八大工業國組織所提出,為了發展中國家能夠普及疫苗,藉「專利池」機制建立一個授權平台進行合作,各國正在沿著此機制進行討論。
另,疫情期間無可避免地造成申請人在提交專利申請過程中,延誤辦理某些程序的期限,以下各國智慧財產局針對專利審查之期間亦做出調整:
一、美國專利商標局(以下簡稱USPTO)分別於2020年3月16日和2020年3月31日發布關於受疫情影響的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的救濟措施。救濟措施中指出,如果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相關通知書發出之日2個月內提出恢復請求,USPTO將依法免除相關恢復程序之申請費。
二、歐洲專利局於2020年3月15日發布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期限延期通知,主要涉及疫情嚴重地區申請人根據《歐洲專利公約》(EPC)以及《專利合作條約》(PCT)所提交申請的案件。
三、韓國智慧財產局分別於2020年3月24日和2020年3月30日發佈對受新冠肺炎影響的專利申請人的救濟性措施,以及延長指定期限的通知(韓國智慧財產局2020-76號官方通知)
四、日本特許廳於2020年4月6日更新了《關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程序的處理》的通知。通知中分別列出了適用於未能在指定期限和法定期限辦理程序的救濟措施。
我國因應疫情之智財措施
台灣雖相較其他國家疫情尚非嚴重,然政府於醫療疫苗等研發亦是如火如荼,日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官網上超前部署如下六項措施,組成防疫IP國家隊,讓創新技術加速擴散,鼓勵各界投入研發,啟動防疫創新能量。
一、 專利分析助攻口罩國家隊
公布全球口罩製造設備及技術專利布局,避免國家隊銷售過程產生專利侵權糾紛。
二、 全球防疫專利技術大公開
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PSS)全新建置「防疫專區」,以口罩、防護衣、檢測、疫苗、藥品等14項防疫需求較大的產業來分類,將檢索式條件預先設定,節省搜尋所耗費的時間。
三、 潛力藥物我國專利資訊
主動針對我國藥品許可證狀態以及我國專利資訊進行檢索揭露,依前述分類方式進行分類:﹙一﹚主要活性成分之核心專利在我國有受到專利保護;﹙二﹚主要活性成分之核心專利在我國沒有專利保護,僅有其他非核心專利;﹙三﹚在我國無專利保護。
四、 防疫商標專線服務
彙整「防疫商品及服務名稱」分類表,採用此表申請者,可減免費用,並開放諮詢專線服務。
五、 延誤期間可回復原狀
針對專利與商標案件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延誤申請及其他程序的法定期間,原則上就個案將從寬認定,以確保申請人之權益。
六、 智慧宅諮詢+送件e指通
使用線上電子送件專利商標申請案,享有專利、商標新申請案減免。
結語
WHO於2020年6月19日警告,全球新冠疫情進入新危險階段,全球至少有141種新冠疫苗正處於研發當中,且至少有13種疫苗已在臨床試驗;不過,要找到安全有效的疫苗,仍將是非常艱難的過程。
然而面對這嚴峻的疫情,各國藉由調整專利申請期限與措施,並啟動專利強制授權或專利授權協作平台,使得疫苗專利權人自行對外授權,將使他人得使用其專利技術。專利不該成為對抗疫情的絆腳石,更應該要讓疫情所需的授權活動能進行的更加順利。(作者為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組資深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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