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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企業財稅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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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國內外租稅環境不斷的驟變,加上面臨新冠肺炎疫情的難題,企業應善用相關財稅新措施,並選擇最適因應方案處理營運相關事務與難題,以保留更多資源、資金,迎戰未來。本文特就營利事業須特別留心的財稅新規定,以及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應關切的議題,一一分述,以利參考運用,並確保企業稅務處理順利、營運順暢。

 

 

文:蕭貴珠

 

 

 

 

近來國內外租稅環境不斷的驟變,加上面臨新冠肺炎疫情的難題,企業應善用相關財稅新措施,並選擇最適因應方案處理營運相關事務與難題,以保留更多資源、資金,迎戰未來。本文特就營利事業須特別留心的財稅新規定,以及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應關切的議題,分述於后,以利參考運用,並確保企業稅務處理順利、營運順暢。 

 

租稅優惠 

 

一、產創之智慧機械、5G、資安投資抵減至113年底 

 

原優惠,智慧機械投資抵減110年底到期,5G投資抵減於111年底屆期,新修正《產業創新條例》,將智慧機械投抵延長3年、5G延長2年,並新增列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為投資抵減優惠項目,為期3年,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適用,三者同時在113年底落日。 

 

(一)資安產品或服務,包含:終端與行動裝置防護、網路安全維護、資料與雲端安全維護有關的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及跨終端、網路、雲端的資通安全技術服務等。為因應日益嚴重的資安攻擊與威脅,突顯資安為台灣產業必須把握的關鍵領域,並呼應「資安即國安」戰略,積極主動將資安產品或服務納入投資抵減適用項目,以儘速完備國內產業資安聯防體系,確保我國產業在國際供應鏈上取得客戶信賴、維繫國際競爭力。 

 

(二)企業對智慧機械、5G、資安的投資金額,包括購買價款、運費、保險費及自行製造的生產成本,合計「1年」達100萬元以上至10億元間,即可申請適用,且包含融資租賃方式取得者。國內採購以發票年度認定,國外採購以付款年度認定。設備需全新、放置生產營業場所且自行使用,3年內不得移轉、變更用途。 

 

(三)抵減方式有2,第1種是當年度支出金額5%,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額;第2種是當年度支出金額3%,自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額。兩種抵減方式一旦選定後就不得變更,並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為限。若合併適用研發等其他投資抵減,上限則為應納營所稅額的50%。 企業當年度有盈餘,而往後年度有虧損可能時,選擇當年度抵減5%支出金額較為有利;反之,若企業當年度虧損,則選擇分3年抵減較佳,總抵減優惠仍是支出金額的3%,不是9%(=3%*3年)。 

 

(四)申請適用投資抵減,1年限1次,事後應於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網路線上申辦,主管機關於12月底前核定。 

 

(五)如果投資符合《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有關智慧機械、5G、資安投資抵減的範疇,也符合《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及申請退稅辦法》,享減除5%未分配盈餘稅有關「實質投資」支出定義,則兩項租稅優惠可一併適用,一魚兩吃,大幅降低企業稅賦。 

 

(六)請注意,依抵減辦法規定,申請人除了應於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截止前,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投資抵減線上申辦作業外,亦應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向國稅局一併申報適用投資抵減,缺一不可。倘若僅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線上申辦投資抵減作業,卻未向國稅局申報適用投資抵減,不符合抵減辦法第13條規定,自不得適用投資抵減。

 

 

(詳全文 請見工總產業雜誌111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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