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總會服務網 -- CPTPP與中小企業
正在加載......
CPTPP與中小企業

589

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是各國經濟發展的根基,如何建構一個對中小企業友善的國際貿易環境,是各國共同關注的重點。本文將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PTPP)第二十四章之中小企業專章為例,探討晚近區域貿易協定下與中小企業相關之國際貿易規範發展,並就中小企業在當前國際貿易參與中遭遇之困難進行分析,接著分析CPTPP中小企業專章之規定,並藉以觀察各國如何透過區域貿易協定之規範回應中小企業之需求並解決其困難,最後在結論部分提出對此議題之結語與展望。

 

 

文:張愷致

 

 

 

 

自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全球經貿秩序在布列登森林體系組織的驅動下,希透過推動貿易自由化而減少因貿易壁壘而可能造成的國際間爭端,並藉以促進國際間之和平。在過往七十餘年間,國際貿易也確實快速發展,全球貿易總額也從1950年之6千餘億美元成長至2021年28.5兆美元(註1),成長幅度達43倍之多(註2)(且此乃是在全球貿易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在2020至2022年間遭遇衰退下之數據(註3))。 

 

在歷經GATT時期包括甘迺迪和東京等在內的八個回合的談判,各國的平均關稅已大幅下降,從1947年GATT成立時的40%已降至烏拉圭回合談判時的6%以下(註4),2017年的全球平均關稅更降至2.59(註5)。在WTO成立以後,國際間之貿易障礙也因為持續的關稅減讓推動,以及會員的市場開放承諾和各類法規調適義務之遵循而大幅降低。雖然GATT時期和WTO下的各種促進國際貿易規範及降低貿易障礙之措施,對全體國際貿易之參與者一體適用,且不因其規模大小而有區別(註6),但WTO不論在其規範形成和制定、決策之作成,甚至是爭端解決程序之階段,均仍被質疑受跨國企業之影響(註7),且甚有論者認為貿易自由化亦是跨國企業遊說的產物(註8)(如「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並且側重於對跨國企業利益的保障(註9)。相對的,中、小企業在市場開放下潮流下非但未享其利反蒙受其害,在面對跨國企業的嚴重競爭下面臨生存困難(註10)。此些對WTO所推動的貿易自由化的質疑和反對,也反映在1999年於西雅圖部長會議期間所爆發的大規模示威抗議(註11),WTO甚至特別對此進行澄清和闢謠(註12)。 

 

雖然整體國際貿易蓬勃發展,但貿易自由化過程所產生的利益分配上,究竟是由全體共享又或是為特定群體所獲取,在政策和規範上又應當如何協助並促進中、小企業參與國際貿易,此亦是國際貿易規範所關注的重點。特別是全體企業中約90%者為中、小企業(美國和歐盟中、小企業之企業占比更超過99%(註13)),且其提供全球過半的就業機會和 GDP(註14)的狀況下(國際勞工組織的資料甚至顯示中、小企業提供了全球70%的就業機會(註15)),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也與國家的經濟發展狀況甚至是社會穩定度相互連動(註16),並被認為是各國經濟發展的根基(註17),但不論是因管制規範、營運成本、資訊取得存在障礙等不同原因,傳統上中小企業對國際貿易之參與程度有限,在此狀況下,如何建構一個對中小企業友善的國際貿易環境,對於中小企業穩定、永續和健全發展即是各國所共同關注之重點。 

 

本文將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第二十四章之中、小企業專章為例,探討晚近區域貿易協定下與中、小企業相關之國際貿易規範發展。在行文架構上,接續前言部分,本文第二部分將先就中、小企業在當前國際貿易參與中遭遇之困難進行分析,在第三部分則分析CPTPP中、小企業專章之規定,並藉以觀察各國如何透過區域貿易協定之規範回應中、小企業之需求並解決其困難,並將在結論部分提出對此議題之小結語展望。

 

(詳全文 請見工總產業雜誌112年04月號)

 

 



gotop